各位研究生您好:
經主任指示
1.本學期協助老師實習課程之教學TA(包含學校技術扎根TA及系上TA),請於4/8前補繳交TA工作記錄表(如附件二)由2/17起填寫至3/21。
2.自3/24(一)起,每位TA 在上課前半小時,到系辦簽到。
3.協助職二電三、職二電四、進二電三、進二電四、攜四電一等班級之TA,非日間上班時間之課程不用簽到。
4.系辦訂於4/9(三)12:00在思源講堂舉行座談會,敬請學校技術扎根TA及系上TA,準時出席。
5.電機系實習課程TA 工作項目規定如下:
電機系實習課程TA工作項目規定
103.3.20
本系實習課程TA分為兩類,分別是學校技術扎根TA及本系TA。參與實習課程協助教學,為提高學生學習效果,請確實依下列事項進行。
一、教務處規定:
1. 授課前,備課工作。
2. 課堂管理,如:點名、維持課堂秩序、收作業等。
3. 將授課大綱、講義、教材等上傳網路學園。
4. 製作講義教材。
5. 小考、作業及試題解析。
6. 協助指導實驗課程。(重點)
7. 協助維護教學或實驗設備。(重點)
8. 實驗室開放時間,協助維護實驗室及學生操作安全。(重點)
9. 其他由任課教師所指定與教學相關工作項目。
二、本系增加規定:
10. 每位TA在上課前半小時,到系辦簽到。
11. 實習課前至少半小時到實驗室檢查及確認所有設備功能正常。
12. 當週要做之實驗,須先行作一次,且對實驗內容熟悉。
13. 下課後指導值日生將設備歸位、清點數量無誤。
14. 次週上課前將TA工作記錄表完成,經老師簽名後交至系辦曾老師處。
15. 記錄表內容依教務處格式填寫,其中課堂活動剪影列印至少四張彩色相片,其中需含學生實驗成果、助教、老師等。
16. 每位TA需將記錄表上傳至規定網頁。(網路教室,另行通知)
三、期末給學生之問卷如附件三(評量表繳回系辦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