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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首頁 > 公告事項 > 相關規定 > 公告2806內容
::: 重要通知 敬請本學期協助實習課程TA,請依電機系實習課程TA工作項目規定執行,詳如內容。
公告期限:2014/03/20至2014/06/20 公告人員:曾志福

各位研究生您好:

 

經主任指示

1.本學期協助老師實習課程之教學TA(包含學校技術扎根TA及系上TA),請於4/8前補繳交TA工作記錄表(如附件二)由2/17起填寫至3/21。

2.自3/24(一)起,每位TA 在上課前半小時,到系辦簽到。

3.協助職二電三、職二電四、進二電三、進二電四、攜四電一等班級之TA,非日間上班時間之課程不用簽到。

4.系辦訂於4/9(三)12:00在思源講堂舉行座談會,敬請學校技術扎根TA及系上TA,準時出席。

5.電機系實習課程TA 工作項目規定如下:

 

電機系實習課程TA工作項目規定

103.3.20

本系實習課程TA分為兩類,分別是學校技術扎根TA及本系TA。參與實習課程協助教學,為提高學生學習效果,請確實依下列事項進行。

一、教務處規定:

1. 授課前,備課工作。

2. 課堂管理,如:點名、維持課堂秩序、收作業等。

3. 將授課大綱、講義、教材等上傳網路學園。

4. 製作講義教材。

5. 小考、作業及試題解析。

6. 協助指導實驗課程。(重點)

7. 協助維護教學或實驗設備。(重點)

8. 實驗室開放時間,協助維護實驗室及學生操作安全。(重點)

9. 其他由任課教師所指定與教學相關工作項目。

二、本系增加規定:

10. 每位TA在上課前半小時,到系辦簽到。

11. 實習課前至少半小時到實驗室檢查及確認所有設備功能正常。

12. 當週要做之實驗,須先行作一次,且對實驗內容熟悉。

13. 下課後指導值日生將設備歸位、清點數量無誤。

14. 次週上課前將TA工作記錄表完成,經老師簽名後交至系辦曾老師處。

15. 記錄表內容依教務處格式填寫,其中課堂活動剪影列印至少四張彩色相片,其中需含學生實驗成果、助教、老師等。

16. 每位TA需將記錄表上傳至規定網頁。(網路教室,另行通知)

三、期末給學生之問卷如附件三(評量表繳回系辦)。

附件 附加檔案:1. 教學助理工作紀錄表(範例).pdf
2. 教學助理工作紀錄表.docx
3. 電機系實習課程TA工作事項與教學助理表現評量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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