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研究生您好:
有關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委員人數與口試費用額度及申請流程自112年度起大幅度調整,請依下列規定辦理,謝謝!
1.依學校規定口試費用(含交通費)碩士生:1位碩士班學生口試費用額度上限4,050元。
2.考試委員人數安排—依教育部規定:碩士班學生口試委員3-5位,本校建議至多4位。
3.學校口試費支付作法:學生、老師不可代墊口試費,以匯款轉帳方式支給。
4.校外委員煩請填寫正確身分證字號與郵局或銀行分行帳號以利匯款。
5.口試費請領時程,自考試結束後次日起-第1至4天內:學生/指導教授檢附本清冊繳至系辦。
本學期(112-2)學位考試與辦理離校手續請務必注意時間,才能順利畢業!
一、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:自註冊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, 請上系網登錄資料: 系網→ e化系辦→ 學生相關→申請碩士學位考試→登入login →校園入口網站→使用者帳號→使用者 密碼→驗證碼→登入login→填寫「電機系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系統」
申請學位考試相關表格詳如附檔,並於截止日期前送交系辦(請使用新表格,勿用舊表以免退件)
1.學位考試申請書(110.修訂版)
2.學位考試委員名單(110.修訂版)
3.論文摘要
4.歷年成績表
5.通過英語能力畢業門檻成績單影本或其他抵免證明文件(教務處註冊組查驗)
6.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修課通過測驗成績證明
二、為保障本校學位論文品質,本校已於109學年起,凡碩博士研究生申請畢業論文原創性比對,均須申請圖書館比對複核結果後,方得簽署「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」,請於
1.口試前完成論文比對,並至圖書館網頁申請複核後,經圖書館複核通過。
2.口試當天提供檢核表、圖書館複核結果email回函及完整原創性比對報告予口試委員參考。
三、108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所新生應接受學術倫理教育,請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路平臺修習至少六小時課程,並通過課程總測驗取得修課證明。修課時間,未依規定完成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者,不得申請學位考試。
1.入學第一學年度結束前完成該課程為原則。
2.因特殊原因無法於入學第一學年完成者,至遲應於申請學位考試前完成。
四、論文指導除指導教授外如另聘一名教授共同指導,口試評分時,共同指導教授須另評一分數列入總成績再平均之。
五、學位考試完畢繳交下列文件:
1.學位考試成績表
2.學位考試評分表
3.審定書
4.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
5.圖書館複核結果email回函
6.學位考試費用印領清冊
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位考試,如需修正論文題目請利用以下網址提供新的論文題目。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cv8zQprBbP8TPFH6JBNBPOle7SUqfmTbct0u_SIKKZkK_zNA/viewform?usp=sf_link
PS.
1.學位考試申請期限:自註冊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。
2.各系所學位考試舉辦時間:自學位考試申請獲准後至113年7月31日截止。
3.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:113年7月31日前。
4.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期:113學年度行事曆預訂為113年8月26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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